写得很好啊
也很好读懂
不过我觉得里面关于购房者的联合,与变化政府衡量GDP的标准都不太实际,过于空谈.倒是第三条是最为有效的.
利用税收,将税收重点转移到所得税与增值税,让其难以转嫁.
但我感觉此用于稳定乃至压低房价都是没有什么用的
以下为conanwong的回复:
你好!感谢你地回复!其实,我认为联合购房者并非过于空谈,现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已经出现了不少购房者集资自建房的现象,这表明我们的广大潜在购房人群是可以实现基于一定规则的联合的。但是这样的规范化的制度还需要深入探讨,不然会出现难以想像的难题,比如募集资金的管理,管理者会不会存在委托代理问题等。此外,改变GDP的政绩衡量标准确实非一日之功,但这又怎能不是一些社会问题的根源所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