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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对应原理与社会主义理论——空想社会主义批判
[ 2008-5-11 5:39:00 | By: 健鸽 ]
 
                       一

 

     迄今为止,传统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和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理论一直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处于支配地位,而社会主义运动的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和二十世纪以来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不断发展已经证明,由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在十九世纪中叶的历史局限性,传统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和传统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理论包含着重大的历史性错误,纠正这些历史性错误,社会主义运动才能彻底性地摆脱空想!

      对立统一规律的发现是一个半世纪以前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成就,而一个多世纪以来,尤其是二十世纪以来人类实践的深入发展和自然科学的革命性成果使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对宇宙的相对性、绝对性、整体性、对应性和守恒性的认识更加清晰、完整,因而我们不但可以运用对立统一规律从本质的方面认识事物,还可以把整体对立统一规律与整体对应守恒规律统一为相对绝对规律,从而有可能更清晰、更具体地在质与量的统一性上认识宇宙和社会.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整体,而矛盾对立关系只能是整体内部的两种相反的力量之间的关系。矛盾的双方在质上和量上还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对应关系,但是,并非所有的对应关系都是对立双方之间的关系,对应关系是事物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以及事物的各个具体特征之间被同一原因所决定的必然如此和确定不移的相对形式与相对属性.辩证唯物主义整体对应原理认为:要从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对应关系的统一当中来判断事物的本质,整体对部分的决定表现为整体中的任一部分的质和量由包括这一部分在内的所有部分之间的对应关系所决定,部分的质和量与整体的质和量相对应,整体中的各部分都以各自的特殊性而等价平权地使整体成为整体,部分的质、量特殊性决定了部分的等价平权性,整体各部分的质和量之间及其各自的存在形式之间、整体的质和量与整体的存在形式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对应关系,整体中的各个对应关系同时由整体自身的质和量所决定,整体的质和量若发生变化,整体中的各个对应关系必然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对应关系分为质性对应、量性对应、生成性对应、非生成性对应、直接对应、间接对应、适应性对应与背反性对应、可变性对应和守恒性对应等等,其中最广泛的可变性对应关系与守恒性对应关系之间也存在着严格的对应关系,所以,整体事物的变化才会显现出由量变到质变、由否定到否定的否定的必然规律。辩证唯物主义对整体事物的对应关系的科学认识,标志着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原理进入了完整化和质、量统一化的发展阶段,辩证唯物主义整体对应原理的日益完善,为实现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完整化、精确化和质、量统一化提供着日益坚实的理论基础。

      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整体对应原理来分析传统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自然会发现其中的错误。生产关系是在生产力的基础上生成的,若生产力发生了变化,生产关系必然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因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生成性对应关系,而不是矛盾对立关系,生产力与阻碍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的异化力之间的关系才是矛盾对立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当然是正确的,但是,把这一原理本身当成社会基本矛盾则是错误地扩大了矛盾概念,是错把对应当对立的错觉。

      根据对应原理和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经验,也可以认识到传统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理论的错误。既然把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规律当成社会基本矛盾是错误的,那么,把生产的社会化与私有制之间的关系确定为矛盾对立关系也就是错误的.矛盾对立关系是矛盾双方同时存在而又同时消失,而私有制被消灭了,生产的社会化依然存在,更何况这里的生产的社会化这一概念是广义的,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个狭义的所有制概念,这一理论逻辑本身就违反了事实的逻辑,因为商品生产的社会化要求私有制的发展,而代替商品生产的产品生产的社会化则使私有制的存在成为不必要。在以分工和产品交换为社会化形式的生产条件下,生产力的各个部分能够且有必要由各个社会劳动个体在时间上同时、在空间上异位地独立支配,所以,生产力的各个部分能够且有必要由社会劳动个体独立占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也表明,随着商品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要求尽可能多的劳动个体参与支配社会生产,至于劳动个体是私人还是联合起来的私人都是一样。如果社会用来进行生产的工具是仅有的一个方圆数十万公里的宠大机器,这个机器又只能由社会中的全部劳动者共同使用,那么,不论是全部劳动者同时运用还是分批轮流继时运用,社会权力都没有必要规定生产资料私有制。正象辩证唯物主义整体对应原理所揭示的那样,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严格的生成性对应关系,生产的社会化的某一形式严格地对应着所有制的某一形式,所以,抽象地认为生产的社会化要求取消私有制和要求发展私有制都犯了以抽象代替具体的错误,具体地回答什么条件下的生产的社会化要求确立与之相对应的什么样的所有制才是科学的。
        
    可见,只有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生产的社会化与私有制之间关系的认识摆脱了矛盾对立关系的错觉,并实现了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整体过程从而认识到了生产的社会化的具体形式与所有制之间的具体的对应关系之后,才能获得科学的、可直接用来指导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传统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已经存在着把对应当对立的错误,而传统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理论又增加了以抽象代替具体的错误,所以,根据这样的模糊的和错误的理论必然推导出一系列错误的社会主义理论,从而必然使社会主义运动处于空想状态而屡遭挫折!
         
      不仅如此,由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在十九世纪的局限性,传统理论只能认识到私有制是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却不可能准确地认识到私有制与生产力之间的对应关系,也不可能科学地了解私有制作为生产关系所具有的特殊本质。     

    生产关系是社会整体生产活动的必要条件,生产关系的质和量由社会整体生产力的质和量所决定.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是生产活动的社会条件,都是社会的生产制度,并且在社会整体权力的认可、规定和保障的条件下才能存在。既然如此,那么,私有制只能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实际状况所决定的、社会对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制,只能是生产制,而不是少数人为了剥削、压迫绝大多数人而决定确立的剥削、压迫制。生产制不可能等于剥削制,生产行为不可能等于抢夺行为,绝大多数人在智力上并非弱智,在体力上每人吐口吐沫都可以把奴隶主、地主或资本家淹死,绝大多数人怎么可能被极少数人欺压数千年?怎么可能使自己的劳动成果让极少数不劳而获者无偿占有数千年?

    逻辑结构的一致性原则、理论与事实的统一性原则、社会发展的历史事实、社会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和辩证唯物主义整体对应原理要求我们必须理性地、实事求是地把私有制看成是社会对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制,把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看成是受社会委托的、从事着支配部分生产条件和生产活动这一社会分工的劳动者,只能实事求是地承认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本身就是社会劳动的分工,就象工人、农民一样。从事着不同的社会分工的劳动主体只能是等价平权的协作关系,而不可能是高低不等、剥削与被剥削的敌对“阶级”关系。  

    委托是某一主体为实现某一价值目标而将实现这一价值目标的条件提供给能够运用这些条件的另一主体来支配,从而实现提供者的价值目标的认可性行为.

      历史上各种形式的私有制是自然而然地发生而又被社会整体所认可的,认可即是委托,因为财富是人的社会性活动的结果,所以,财富总是社会的财富,社会认可私有制,就是认可私人支配社会的财富来为社会尽责.就是对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

      现实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的私有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科学原理和社会主义运动失败的教训而自觉地确立的,并且由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所规定,所以,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不论私人是通过自身劳动收入的积累还是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资源组织而获得的生产资料所有权,都是社会整体权力的自觉委托,是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自觉委托,即是科学化的社会整体权力的自觉委托。

      既然社会主义国家中存在的私有制是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自觉地规定的,那么,私有制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就成为了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容之一,就成为了科学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一部分,换言之,被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所确立的私有制就是社会主义制度!

      认识到了传统的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错误并认识到了私有制的本质之后,就可以容易地认识到:社会整体利益与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异化个体的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阶段,而传统的“阶级斗争”理论实质上是把社会整体同损害社会利益的异化个体的斗争错误地当成了从事着不同的社会分工的劳动主体之间的斗争,因而,“阶级斗争”理论是错把劳动主体当成异化主体的错误理论,是错以分工划敌我的历史性的错误认识,是在没有科学地了解社会基本矛盾和私有制的本质的历史条件下必然产生的历史性错觉!

      既然社会整体利益与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异化个体的矛盾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那么,商品生产目的的社会整体性与异化个体资本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可能性之间的矛盾,就是市场经济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是实现两种不同利益的力量之间的对立,而不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社会整体以商品生产这种方式来实现社会整体的利益,而受托占有资本的私人则有可能运用其受托占有的权力实施损害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从而使其受托占有的生产条件异化为损害社会利益的条件。在商品生产的社会化要求尽可能多的个人参与支配社会生产、从而要求私有制发展的条件下,只能采取建立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和使所有制结构科学化的方法来抗拒个体资本的异化,而不能因噎废食地消灭私有制。这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整体对应原理和社会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所得出的正确结论!

 

                           二

 

       由上可知,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就是用科学化的社会权力代替自发经验型的社会权力,用科学化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来代替自发性的所有制结构,而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确立,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无关,因为无论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如何,都需要科学化地支配。社会整体权力是用来保障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的,当某一社会整体权力不能为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提供社会所要求的保障、而社会之内又生成了足以取代原有权力的新的政治力量时,原有的权力就会被已生的、足够强度的新的社会权力所取代,而不论其被取代的原因是因其恶还是因其意识的迷错,也不论是由于其自身强度的不足还是因其本身的异化,当然也不论其被取代时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如何。

      苏维埃政权垮台时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程度较之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时私有制经济的社会化程度高出了许多,既然苏共的上台与垮台同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无关,那么,苏共的上台就要用初生态的自发经验性权力的弱化和苏维埃权力的强化来解释 ,而苏共的垮台就只能用指导思想中存在着历史性、体系性和纲领性的错误来解释了。

      科学的所有制结构的确立也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无关,因为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同的国家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科学地确定所有制结构,正象算盘和电脑都可以科学化地使用一样。所有制结构作为生产关系,当然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但是,生产关系之所以被生产力所决定,是因为生产关系是被生产力生产出来的,即是被人生产出来的。生产力包括创造和支配生活条件的能力与创造和支配生产条件的能力,这两方面的统一就构成了人类创造自身生活的能力;就构成了社会生产力.所有制结构是生产的社会条件之一,是被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构成部分——社会整体权力生产出来的,社会整体权力是社会用来规定和保障生产关系、支配和保障社会生产力的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科学化的生产力——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决定了科学化的生产关系。
 
    在中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结构的确立,使社会主义经济获得了大发展。这不仅得益于公有制经济运作方式的改革,也得益于私营经济的大发展。在这样的条件下,认识到了私有制是社会对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制从而认识到了剥削理论的错误,那么,就可以认识到: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本质特征是所有制结构的科学化,而不是唯一或唯二的公有制,而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也不是矛盾的,其实,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个体微观计划与政府宏观计划的统一。关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与传统制度其实是抽象而不切实际的美好愿望和与生产力背反性对应的错误制度,因为这种制度反对应于社会个体的支配能力和整体对个体的保障功能,违反了主体优化原则、违反了群体效益原则、背离了最优时效原则,从而在这三个方面同时违背了人类活动的天然法则——最优效益原则。而所有制结构的科学化意味着以科学的方式发展生产力从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所以,所有制结构科学化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更是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科学方式。

      诚然,发展市场经济和私营经济会造成收入的不平等,但是,既然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在于所有制结构的科学化从而科学化地发展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发展市场经济和私营经济又是发展生产的必须手段,那么,抽象而不切实际的平等愿望就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科学社会主义公平原则应该是必要平等与必要不平等的科学地统一。那么,什么是必要平等?什么又是必要不平等呢?

      当社会的生产能力所生产出的产品仅能勉强维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而没有剩余产品时,只能在社会成员中平均分配产品,这种平等就是必要平等。由此,可以给必要平等作出如下定义:能够且有必要平均分配的社会产品是必要平等产品,必要平等产品的平均分配所形成的平等即是必要平等.

    再举例说明必要不平等。假定社会的生产能力在生产出满足人们基本生活的产品之外还能够生产出一定数量的、却不能平均分配的剩余产品,比如说,每年能生产出十辆小汽车,而社会成员却有二十人,那么,这十辆小汽车当然不能平均分配,就算是今天十个人用,明天另外十个人用,也还是不平等,人们总不能把小汽车拆开平分,更不应该把汽车制造厂炸毁从而追求平等,只应该把小汽车分配给十个人,而另外十个人则没有分到。并且,分到小汽车的十个人的收入必须高出另外十个人许多,否则,他们就不能购买和使用小汽车,这就形成了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就是必要不平等。由此,可以给必要不平等作出如下定义:不能且不必平均分配的必要产品是必要不等产品,必要不等产品的不平均分配所形成的不平等即是必要不平等。

      必要不平等现象的存在已经有了漫长的历史,历史上的不平等并不是由社会权力自觉地、科学地确立的,而是自发地形成的,科学地、自觉地确定必要平等和必要不平等是现代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使命。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市场经济和多种所有制结构的条件下,国家管理经济和分配产品的权项应包括必要平等产品的分配权,换言之,应确立必要平等产品的全民所有制,从而由政府将必要平等产品平均分配给所有劳动公民,而必要不等产品则由社会个体自主分配,如此才能实现必要平等与必要不平等的科学化,如此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益的统一,如此才能实现科学与人性的统一,如此才能最有效地抗拒个体资本的异化,如此才能完全实现所有制结构的科学化,如此才能使社会主义成为真正科学的社会主义。

      可见,科学社会主义的实现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确立科学化的社会整体权力,而社会整体权力科学化的前提是主导社会整体权力的社会理论的科学化,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存在并被权力主体所掌握.换言之,科学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取决于社会主义政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否科学.

      理论和实践不仅证明了"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这一理论是错误的,不仅证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实现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无关,同时也已证明,确立了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实现了所有制结构的科学化和政府与社会个体根据科学的经济学原理实行计划功能的科学分工,即实行管理机关宏观计划与社会个体微观计划相统一的市场经济,就是实现了科学社会主义,而更高阶段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则是以代替商品生产的产品生产的社会化使商品经济和私有制共同自然消亡为标志,因为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商品经济与私有制只能同时成为生产活动的社会形式,公有制只能处于主导地位而发挥整体保障功能。
       
    历史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不会永远停留在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上,这种观念认为:存在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是初级阶段的、不完全的、利用着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是包含着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这种不把所有制结构是否科学化当做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经济上的根本区别,而仍把公有制和私有制当成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经济上的根本区别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是应该被彻底抛了!

 

注:文中观点引自刘建所著《社会动变定理》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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